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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爻辭的內容、周易卦爻辭的內容大全

免费算命 易经占卜 2021-08-02 3 0

  卦爻辭的內容、周易卦爻辭的內容大全

  對《易經》卦、爻辭內容,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研究,既可從其占筮所涉及的內容上來歸納,也可從社會史、思想史、哲學史等方面來進行剖析。許多易學專家和學者都從不同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討。

  前面我們已經指出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的原始素材來源於占筮的記錄。周人占筮的內容是非常廣泛的,上至國家大事,下至生活小事,事無大小,都要筮問“帝”或“天”。據《周禮•春官》記載,周人主要對八事進行占筮,具體說,就是戰爭,征伐,風雲災變,與人以物,策劃謀議,事成與否,來到與否,降雨與否,病癒與否。如果我們以今本《易經》爻辭的分類來看,與上述周人占筮相關,其所涉及的內容也差不多。李鏡池在《周易筮辭考》—文中,曾對《易經》卦、爻辭所載關於占筮的範圍作過統計,分列為行旅、戰爭、享祀、飲食、漁猶、牧畜、農業、婚媾居住及家庭生活、婦女孕育、疾病、賞罰訟獄等十二類,還對《易經》所記載的筮占的人物作了統計,也列為君王、侯、大人、君子、文人、武人、幽人、職官、婦女、小人、大夫、小子等十二類。李鏡池先生的上述兩項統計材料,雖然不盡精確,但也足以說明《易經》卦、爻辭所涉及的占筮內容。

  但是,《易經》作為商周之際的占筮典籍,其中所講的事件和問題,卻是當時社會生活在意識形態上的反映。如果我們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為指導,從歷史社會生活的角度來探討,那末,我們就可以發現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涉及的社會生活更為廣泛,內容十分豐富,思想也頗深刻。近人研究《易經》的一大收穫,就是從社會史的領域去探討。開啟這一新研究方向的是著名史學家郭沫若先生。他在20年代末所寫的《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》認為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“除強半是極抽象、極簡單的觀念文字之外,大抵是一些現實社會的生活……如果把這些表現現實生活的文句分門別類地劃分出它們的主從出來,我們可以得到當時的一個社會生活的狀況和一切精神生產的模型”(《郭沫若全集》歷史卷一,第38頁,人民出版社,1982年版)。因此,他從社會生產、階級結構、家族和國家制度,社會風俗以及精神生產等各個方面,分析了卦、爻辭的內容,把它們歸結為三大類:①生活的基礎,包括漁獵、牧畜、商旅(交通)、耕種、工藝(器用)五項;②社會的階級,包括家族關係、政治組織、行政事項、階級四項I③精神的生產,包括宗教、藝術、思想三項。依照近人的廣泛研究和統計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所反映的社會生活,包括遠古時代、股商時期和西周初期三個階段,其中,特別集中地反映了殷周時期的社會面貌、階級鬥爭、政治經濟制度及思想方面的情況,為研究我國古代殷、周社會史提供了珍貴的史料。

  除去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作為卜筮內容的神秘面紗,我們還可以從中挖掘和發現其所反映的時代的豐富的思想內容。從思想史的角度來探討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的內容涉及到經濟思想、政治思想、宗教思想、樸素辯證法思想、道德倫理思想以及關於自然和社會的知識等諸多方面。

  其一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我國殷周之際原始的重農亞、重牧畜業、重工商業的思想。

  1.關於樸素的重農思想。隨着農業的發展,農業便代替牧畜業而成為殷代的主要生產部門。據甲骨文卜辭記載,股代奴隸主統治者為鞏固其統治和榨取更多的財富,對於農業生產是關心的,他們或向上帝、祖先,或向山川之神禱求雨水、豐年等。周朝統治者繼承殷朝的制度和思想,對農業生產也頗重視,他們或親自監督奴隸勞動,或視察耕作情況,甚至規定每年國王親自舉行“籍田”的大禮,不過,後來便完全成了形式,到周厲王時便廢止了。這些反映到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來,便是重農思想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直接提到與農業有關的有五處:《小畜》卦上九爻辭說:“既雨既處,尚德載9”《無妄》卦六二爻辭說:“不耕穫,不苗畲,則利有攸往。”《剝》卦上九爻辭說:“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”《婼》卦九五爻辭說^“以杞包瓜,含章,有隕自天,”《否》卦九五爻辭說:“休否,大人吉,其亡其亡,繫於苞桑。”“德”,據聞一多、高亨訓為“得”。可從。“載”疑讀為“菡”。《爾雅•釋地》說:“田一歲曰苗。”郭璞注:“今江東呼初耕地反草為留。”“菡”,就是耕的意思。“畲”,據《爾雅•釋地》說:田“三歲a畲。”“菡畲”,既人在禾田裡耕種的意思。“碩”,大。“果”,據《說文》說:“果木實也。”草實為萠。這裏“果”為草木所結之實的總名。“包瓜”,即匏瓜。“桑”即桑樹。陸績訓“苞桑”為“叢桑”,:可從。這就是說:①天下雨以後,尚得施耕。②不耕種就要收穫,不開墾荒地就想種熟地,雖有利於在外“攸往”,實際上是荒蕪了田地,而無所收穫。③豐碩的果實,“小人”自己不能享受。不僅不能享受,就連茅草房也被“君予”所拆毀,掠得“碩果”,登車而去。④纏着杞樹往上長的匏瓜很好看,一旦瓜熟蒂落,就自然地從杞樹上墜落下來。⑤經常恐懼危亡存在的人,就能勤勉謹慎,大人如能這樣,就吉利。如果一個人能居安思危,想到我將亡了,那麼他及家人就能象叢生桑木糾結在一起的根那樣,確保安全。這些卦、爻辭說明:在殷周時,農業已成為經濟的主要生產部門,不僅重視農耕,而且重視農業產品的生產,除了有黍、麥等主要糧食的種植外,還種植瓜果、桑等。M.

  2•關於樸素的重牧思想。牧畜業在殷周時仍然不失為社會經濟的重要生產部門。《易經》中關於牧畜的卦、爻辭有許多。如《坤》、《離》卦辭;《無妄》六三>《大畜》九三、六四、六五,《遁》六二;《大壯》九三、九四、六五、上六>《睽》初九>《夬》九四》《姖》初六,《歸妹》上六,

  «渙》初六I《中孚》六四;《旅》上九諸爻辭等。從這些卦、爻辭中,可以看到殷周時牧畜的種類已有豬、馬、牛、羊,並在豬、馬、牛、羊中又分出豬豕、羸豕、牽羊、羝羊、良馬、童牛、牝牛、黃牛。這裏既區別牝牡、童老、膚色,又區別優劣和去勢與否,表明當時牧畜的品種已很多。同時也可看到卦、爻辭作者對於牧畜是重視的,在他們的編纂思想中,

  是肯定牧畜的。在他們宥來,進行牧畜,就是“元吉”、“吉”、

  “利”、“無咎”。反之,在牧畜中喪失了牧畜,無疑為“凶”。

  3•關於畋獵的思想。畋獵在當時不僅是為了演習軍事和娛樂的需要,而且也是作為牧畜來源的補充。卦、爻辭中有許多關於畋獵情況的記載,如從《屯》之六三,《比》之九五,«噬嗑》之九四、六五,《恆》之九四,《明夷》之九三,《解》之九二、上六,《井》之初六,《旅》之六五,《巽》之六四,《小過》之六五諸爻辭中可看到,畋獵所獲得的獵物既有雉、隼(鷹)等飛禽,又有鹿、狐等走獸。特別是從《屯》

  六三、《比》九五、《解》上六和《小過》六五諸爻辭中還可看出,當時畋獵主要是王、公、君子等貴族階層所從事的,他們每每親自出馬,帶着很多隨從去畋獵,以事娛樂,這已與大部分是奴隸所從事的牧畜不同了。畋獵性質的變化說明,它在經濟關係中已不佔據重要的生產地位。

  4.關於工商思想。殷周時,手工業和商業都有所發展,這在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多有反映。首先,西周已設立司空官職,主管工事。根據郭沫若在《金文粹編》中考證,金文中司空作司工,為六卿之一。這就說明了對工事的重視。而在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也有大.8關於工事的記載。如《損》、《並》卦辭;《坤》之六五,《讓》之上九,《比》之初六,《小畜》之九三t《大畜》之九二、九三,《大壯》之九四;《履》之初九、九五,•《大有》之九二,《噬嗑》之九二、六五,

  <〈賁》之初九>《坎》之六四、上六;《離》之九三;《睽》之六三;《解》之九二;《姖》之初六;《困》之九四,《丼》之九二、六四,《鼎》之九三、六五、上九,《既濟》之六二諸爻辭等。這些卦、爻辭說明了當時人們的衣、食、住、行各方面所需的器皿、工具都已有了專門的工匠生產。就服飾方面而言,有黃裳(黃色的衣服)、輦帶(革制的帶子)、素展(鞋子)、夫屜、弗(首飾)等;就有關食器方面而言,有缶(盛酒瓦器)、樽(裝酒器皿)、笪(盛飯的器皿)、瓶、瓮等;就交通工具方面而言,有輿(車)、_m(車輛).、車、金車、金柅(礙車木)、大車等I就畋獵武器而言,有金矢、黃矢(指銅箭頭)I就裝飾品方面而言,有鼎耳革、鼎黃耳金鉉、鼎玉鉉等。其次,殷周時的商業也很繁榮,經商被認為是致富的捷徑,出現了許多豪商富賈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的許多記載也反映了重商思想。例如,在《旅》之六二及九四、«損》之六五、《益》之六二、《震》之六二、《坤》卦辭中,提到“資”、“童僕”、“資斧”、“十朋之龜”、“貝”、“朋”等概念。“資”,《說文》說:“資、貨也,從貝,次聲。”即指作為交換貨幣的資貝或錢幣。“寬仆”,指奴隸。在奴隸制度下,奴隸是可以作為商品買賣的。“朋”與“貝”,都是貨幣單位。據王國維先生考證:“古貝五枚為系,二係為朋”(《觀堂集林•釋朋》)。“斧”,即銅幣,因作斧形,故稱其為斧。“資斧”,即貨幣。這些卦、爻辭說明:殷周時,隨着農業、手工業產品的豐富,產品除了一部分自身使用外,有一部分產品投入了市場交換,以便換取自己所必需而沒有的東西。當時既有用實物交換的,也有以“貝”、“朋”、“斧”等貨幣交換的。而卑劣的貪慾,不僅使一些奴隸主轉而經營商業,而且加緊了對奴隸和平民的榨取,奴隸也成為其商品買賣的對象。擁有“貝”、“朋”、“斧”的多寡,是富與不富的標誌。商人和奴隸主對財富的貪慾,就表現為對“貝”、“朋”、“斧“的追求,他們出外商旅,得“朋”與喪“朋”,便成為其占問的重要內容,如《坤》卦辭說:“西南得朋,東北喪朋,安貞吉”。

  其二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殷周之際天命思想、等級觀念、國家制度、婚姻制度等。

  1•關於“天命”思想。殷周統治者把其建立國家政權的原因歸結為“天”或“上帝”的命令,說自己是遵照夭命來統治人民的。“天”、“上帝”等超自然的力S,被當做宇宙的至高無上的主宰,而地上的國王、帝王,則被看做“天”、“上帝”的兒子,稱為“天子”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這種思想,提出了“天子”概念。例如,《師》卦上六爻辭說“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”1《大有》卦九三爻辭說“公用亨於天子,小人弗克%《大有》卦上九爻辭說“自天祐之,吉無不利”。“大君有命%即“天”有命於聖人的意思。“開國承家”,指封諸侯,立都邑。•“天子”,即天的兒子。“亨”與“享”通,有致貢的意思,即指諸侯來朝貢天子,獻物助祭。“祐”與“佑”通,助也。這三則爻辭是說:聖人接受“天命建立國家,設置都邑,統治四#1而“天子”作為“天”的兒子,代表宥“天”的意志,執行“天”的命令,逛地上最髙統治者,四方諸侯都要向天子朝貢,獻物助祭,這是對天意的忠誠I“天子”受“天”的保佑,因此是吉而無所不利的。•

  2,關於等級觀念。殷商甲骨文卜辭中就有關於“王”、'“侯'“伯”、•“子”、史”與“仆”、“臣”、“妾”、“奚”、“眾”等概念的記載。這種社會等級的存在,不能不反映到《易經》中來。總觀卦、爻辭可見r“天子”一處,見《大有》九三爻辭;“大君”三處,見《師》上九、《履》六三、《臨》.六五爻辭,“國君"一處,見《復》上六爻辭I“王”十九處,見《夫》、•《萃》、•《豐》、《渙》卦辭以及《坤》六三、《師》九二、《比》九

  五、《隨》上六、《蠱》上九、《觀》六四、《離》上九、《晉》六二、《家人》九五、《蹇》六二、《益》六二、《升》

  六四、〈〈丼》九三、《訟》六三、《渙》九五諸爻辭;“公”五處,見《大有》九三、《解》上六、《小過》六五、《益》六三及六四諸爻辭,“侯”五處,見《屯》、《豫》、《晉》卦辭以及《屯》初九、《蠱》上九爻辭,“武人”二處,見《履》六三、《巽》初六爻辭,“史巫”一處,見《巽》九二爻辭;“臣”二處,見《遁》九三、《損》上九爻辭;“邑人”三處,見《比》九五、《訟》九二、《無妄》六三爻辭;“幽人”二處,見《歸妹》九二、《履》九二爻辭:“刑人”一處,見《蒙》初六爻辭,“妾”一處,見《遁》九三爻辭;“童僕”二處,見《旅》六二及九三爻辭。此外,卦、爻辭中還反映了“小人”與“君子”之間的對立和鬥爭的觀念。如《遁》卦九四爻辭說:“好遁,君子吉,小人否。”《觀》卦初六爻辭說:“童觀,小人無咎,君子吝0”《大壯》九三爻辭說:“小人用壯,君子用罔。”《否》六二爻辭說;“包承,小人吉、大人否。”這四則爻辭都說明“大人”、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的利益是不相容的。.正因為這種利害的對立,也不可避免地要引起“小人”反對“君子”、大人”的鬥爭,有時甚至十分激烈,如《旅》卦九三爻辭說:“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。”《訟》卦九二爻辭則說:“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無眚。”“克”,勝。“逋”,逃之。這二則爻辭都是記錄奴隸逃亡的事件:一則是說,奴隸們在所居旅舍被焚之際,乘機逃亡>而另一則是說,奴隸主訴訟失敗,歸來一看,三百戶奴隸逃亡了。

  3.關於國家制度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記載了殷周之際的

  刑法和刑具。如《噬嗑》卦辭及初九、六二、上九,《蒙》初

  九,《隨》上六,《坎》上六、六二,《睽》六三,《困》初

  六、九五,《鼎》九四諸爻辭中,有“獄”、“桎梏”、“系”、

  “校”、“徽繾”、“叢棘'“天”、“劓”、“剛”、“株木”、“幽谷”、

  “形渥”等概念。‘‘桎梏”是手足的刑具。“系”,即以繩縛人的意

  思。“校”,木囚。戴於足,如桎,則滅足5戴於項,如枷,則滅耳。“徽縛”是用徽纏等繩索捆系人。古指三股為徽,兩股為繩。“叢棘”、“天”,指監獄。剠也,指烙額。“劓”,剜鼻。

  “則”,斷足。“株木”,木棍,官吏使用的刑杖。“幽谷”,監獄。“形潿”讀作“刑副”,重誅的意思。這裏可見,當時刑法有剠、劓、刖、校、杖,刑具有桎梏、系、徽繩、校、株木,還有作為暴力工具的監獄、叢棘、幽谷。卦、爻辭中還有大量關於戰爭的記栽,而戰爭又經常以“師”為單位來計算,表明殷周之際國家擁有大量的軍隊。這集中地反映在《師》卦中。•從其整個卦、爻辭主題看,就是敘述了軍事管理及率兵出征打仗的情況。軍隊作為當時奴隸制國家機器中的重要部分,其職能無外乎兩種:一是利用軍隊進行征伐;二是利用軍隊保衛國家,抵禦侵略。這二者在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均有記載。如《小畜》上九、《泰》初九、《同人》九四及九五i《謙》'六五及上六、《離》上九、《大壯》初九、《晉》上九、《革》六二及上六,《既濟》九=•、《未濟》九四諸爻辭中,就反映了關於征伐邦國的情況,而《需》九三,《解》六三爻辭中則反映了抵禦寇敵侵犯的事實。

  4•關於原始婚姻制度。例如,《小過》卦六二爻辭說“過其祖,遇其妣。不及其君,遇其臣,無咎。”“過”,指“過猶不及”之過。“祖”,“祖父”。“妣”,祖母。爻辭是說,行為超越祖父,應與祖母相遇I行為夠不上君,應與臣相遇,如此做才無災患。這裏,祖妣相對,祖為先王父,妣為先王母,同樣都受到後人的兼祭,從殷人只祭先王和先母,不能不說是一夫一妻制的反映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還有關於男子娶妻莆妾、女子出嫁媵嫁及車馬迎親狀況的記載。如《咸》卦辭說“亨,利貞,取女吉”;《垢》卦辭說“垢,女壯,勿用取女|”《蒙》卦九二爻辭說“納婦吉”1《遁》卦九三爻辭說“畜臣妾吉”等。都反映了男子或娶妻或蓄妾的婚姻現象。又《漸》卦辭說“漸,女歸吉,利貞”;《泰》卦六五爻辭說“帝乙歸妹,祉,元吉”;《歸妹》初九爻辭說“歸妹以娣”等。都是反映了女子出嫁或媵嫁的婚姻現象。而《屯》六二及六四、《賁》六四、《睽》上九、《霞》上六諸爻辭則記載了“婚媾”情形,描敘了眾多車馬迎親的婚禮場面。

  其三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人謀的思想。卦、爻辭中原本籠罩着宗教迷信,如《升》卦六四爻辭說“王用亨於岐山,吉、無咎”;《大有》卦上九爻辭說“自天祐之,吉、無不利”1《頤》卦初九爻辭說“舍爾靈龜,觀我朵頤,凶”^《睽》卦上九爻辭說“睽,孤見豕,負塗>載鬼一車”等,都是關於崇拜夭神和人鬼的記載,其所反映的主導思想,是相信天命,認為鬼神可以左右和啟示人的命運。但是,透過光怪陸離的神學迷霧,展現在我們面前的大都是當時自然、社會鬥爭實踐中所積累起來的經驗的總結,閃爍出先民企圖擺脫困境的憂患意識和生活智慧,特別是人謀觀念。如《渙>〉.卦初六爻辭說“用拯、馬壯,吉。”“拯”,讀為“騄”,即“騸馬”。其意是說,去馬之勢,則馬強壯,所以吉利。《無妄》卦九五爻辭說:“無妄之疾,勿葯有喜。”認為不是由於亂來而得的病,不用吃藥,也很快會好而有審。又《井》卦上六爻辭說:“井收,勿幕。有孚,元吉。”“幕”,蓋。“孚”,罰。是說,人們打完水后,必須把井蓋蓋好,以防穢物入井,對不蓋者處罰,這樣才能促使大家都蓋好井蓋,保持井水清潔,不致因飲污水而得病,所以大吉。這些爻辭都是對生活及生產經驗的記載,反映了人們根據對客觀事物的認識來決定避凶趨吉。卦、爻辭中所反映的人謀思想,具體可歸結為三大點:第一,表現為人事的吉凶禍福受着客觀的時間、地點及主客觀具體條件的制約。例如,《坤》、《既濟》卦辭及《同人》九四、九五爻辭,說明人事的迷得、吉凶受時間條件的限制>《坤》、《蹇》卦辭和《褡》初九、九三爻辭,說明人事的吉凶禍搞受地點條件的限制;《訟》、《大畜》、《小過》卦辭和《屯》九五、《否》六二、《無妄》六三、《遁》九四、《恆》六五諸爻辭,說明了人亊的吉凶禍福受具體人的行為和具體事物條件的制約。第二,表現為人為的主觀努力對於人事的吉凶禍福、戰爭的勝敗、生產實踐的得失起者要的作用。例如,《乾》卦九三爻辭說:“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,厲,無咎。”“乾”,健。“乾乾”,形容奮勉不倦。“惕”筲惕謹儐。全句是說,君子如果整日工作勤勉不倦,晚上又能檢點自己,即使處境危險,也不致有災禍。又如《謙》卦六二爻辭說“鳴謙,貞吉”;《豫》卦初六爻辭說“鳴豫,凶”。“鳴”,名也,“豫”,樂也。這二爻辭是說:人有了名聲仍能保持謙虛的態度,就吉I反之,人有了名聲便貪圖舒適享樂,結果會凶。這裏,吉凶的根據不是全靠天意,而是人的本身的作用。人為不僅對名聲,對其它事件也如此。如《屐》卦六三爻辭說“眇能視,跛能履,屜虎尾,哇人凶”,九四爻辭說“履虎尾,想想,終吉”。“眇”,目盲。“惣想”,恐懼。這二爻辭都說“屜虎尾”,即踩到老虎尾巴,由於主觀條件不同,結果也相反,—個是因為眼官而不能看,腳拐而不能走,踩到老虎尾E,結果是被老虎吃掉而凶,一個是臨危不懼,小心謹慎,雖踩到老虎尾巴,結果是沒有被吃掉而吉利。這裏生與死,關鍵在人為。又如《謙》卦上六爻辭說“鳴謙,利用行師,征邑國”,《革》卦上六爻辭說“君子豹變,小人蘋面,征凶”。這二爻辭是說,有聲譽而處上位的人,態度謙虛,聽取忠諫,則四方向慕,出師征邑國便吉利;反之,在上位的人大發雷霆,小人臉色難看,上下不同心,出師征伐便凶。又《屯》卦六三爻辭說:“即鹿無虞,唯入於林中,君子幾不如舍,往吝。”“即鹿'猶指就鹿、逐鹿。“虡”,官名,指攀管禽獸的官。是說,打獵逐鹿需要有虞官的幫助,如果逐鹿入於林中,而君子追鹿不舍,那麼,沒有處官的引導,入林以後必有艱難或危險。這裏,打獵的得失,“虡官”起決定性的作用。卦、爻辭中還肯定了眾人的意向對人事的作用,如《晉》卦六三爻辭說“眾允,悔之”,《觀》六三爻辭說“觀我生,進、退”,六五爻辭說“觀我生,君子無咎”。這三則爻辭是說:眾人如果相信那樣去做,就不會有困難I觀察我“生民”的意向,以決定進退f如果在上位的君子就我“生民”的意向做事,那麼,就不會發生災患。這裏,吉凶不是“天定”,而是“人定”1不是依賴於“天意”,而是依據人意。總之卦、爻辭中所體現的人謀思想,儘管還是很粗淺的,但卻孕育着人本主義思維萌芽,對後世的無神論有着重大影響。

  其四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樸素辯證法的思想因素。殷末周初是社會變動、階級矛盾十分尖銳的所謂“武王革命”的時代。這種社會狀況反映到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來,使其具有了樸素辯證法思想的因素•具體表現為四點:

  第一,關於對立的觀念。《易經》卦、爻辭講到許多對立事物。就卦名而言,有乾與坤、泰與否、損與益、既濟與未濟等卦。再看卦、爻辭記載:《明夷》卦上六爻辭有“天”與“地”,《大過》卦九五爻辭有“祜”與“華”,«蹇》卦辭有“西南”與“東北”,《既濟》卦九五爻辭有“東鄰”與“西鄰”等,這些說明自然界存在着對立的觀象。不僅如此,社會上也存在着對立的現象。如《小過》卦六二爻辭有“君”與"臣”,《師》卦上六、六五爻辭有“大君”與“小人”、“長子”與“弟子”,《否》卦六二爻辭有“小人”與“大人”,《剝》卦上九交辭有“君子”與“小人”,《小畜》卦九三爻辭有“夫”與“妻”,《蠱》卦初六、九二爻辭有“干父之蠱e與“干母之蠱%《損》卦上九爻辭有“損”與“益”,《坤》卦辭有“先”與“后”、“得”與“失”等,都是人事中對立現象的表現。此外,這種對立現象還表現在人們的活動中,如《小過》卦辭有“小事”與“大事”、“上”與“下”,《觀》卦六三爻辭有“進”與“退”,《復》卦辭有“出”與“入”,《蹇》卦九二爻辭有“往”與“來”,《泰》卦辭有“小往”與“大來”,《蒙》卦上九爻辭有“利”與“不利”,《訟》卦辭有“吉”與“凶”等。可見卦、爻辭作者們不僅初步猜測到了從自然界到社會到人們活動,乃至整個世界都充滿着對立現象。卦、爻辭記載,如《泰》卦辭說“亨,小往大來,吉”;《否》卦辭說“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貞,大往小來”等,其意是承認事物大小往來的變化。

  第二,關於不斷變化、上升的觀念。《易經》中大多數卦是有中心思想的,一卦說一事,其中有些卦闡明了棗物的變化是一個發展、上升的運動。例如《漸》卦n。從卦義上說:“漸”,進也,即是比喻事物的上升,前進。其卦辭說:“女歸吉。利貞。”認為女子出嫁吉利,又有利於占問。觀其六條爻辭,則採用比興手法描寫了鴻雁飛行的路線,是從初六“鴻漸於干六二“鴻漸於磐九三“鴻漸於陸六四“鴻漸於木”—九五“鴻漸於陵上九“鴻浙於陸”(“陸”,以韻讀之,當為“阿”,即大山),總的飛進的形式是從低到高,從下而上,波浪起伏,逐漸上升前進,以此比喻家庭和一切事物的形成發展過程。又如《艮》卦H。從卦義上說:“艮”,指集中視力,有所注意。觀其六爻辭:從初六“艮其趾六二“艮其腓九三“艮其限六四“艮其身六五“艮其輔上九“敦艮”,即從人身的腳趾—腿肚子->腰~身—腮幫子—額頭的不斷上升過稈來比喻事物自下而上的發展運動。而《乾》卦H則更是以“龍”的運動變化來象徵事物發展過程和規律。從其整個六爻辭來考察,初九為“潛龍勿用”,九二為“見龍在田,利見大人”,九四為“或躍在淵,無咎”,九五為“飛龍在天,利見大人”,上九為“亢龍有悔”,通過龍的潛伏、出現、跳躍、飛天到極髙這些運動變化形態,表達和象徵了事物由隱到顯,由低到高、由小到大的發生、發展和衰落的變化過程。這裏所表現的發展變化、物極必反的辯證觀念,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

  第三,關於對立面轉化觀念的因素。例如,《大過》卦九二爻辭說“枯楊生梯,老夫得其女妻,無不利”,九五爻辭說“祜楊生華,老婦得其士夫,無咎無譽”。“梯”,指剛生出的嫩恭弘=叶 恭弘。“士”,古代男子未娶妻之稱。這二則爻辭是說:枯楊生幼芽,老夫娶個女嬌娃,吉利;祜楊開花朵,老婦嫁個少年哥,沒錯。這裏以自然物楊柳由“枯”而“華”的轉化,來說明“老夫”娶少婦,“老婦”嫁小夫的轉化。又如《坎》卦九五爻辭說“坎不盈,祗既平”,《泰》卦九三爻辭說“無平不陂,無往不復”。“坎”,陷也。“祗”,借為“坻”,小土丘。這就是說:“陷”可轉化為滿,土丘可轉化為乎地;平可轉化為不平,往可轉化為復。

  總之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肯定了亊物的對立、運動變化及相互轉化,這是其合理的一面。但是,它又把變化和轉化看作是一個反覆循環的過程。例如,《復》卦講“復”,其意就是指往返之復。就其整個卦、爻辭來說,再三講了往來之“復”的道理,認為不管是走未遠而復(初九爻辭有“不遠復)、欣喜而返(六二爻辭有“休復”),還是蹙眉不高興而還(六三爻辭有“頻復”)、怒恨而復(六五爻辭有“敦復”),都是“元吉”、“無咎”、“無悔”的,肯定“復”是正確的,只有迷“復”(上六爻辭)是凶。這裏,實際上就隱含着講循環往複的意思。

  其五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反映了道德倫理思想。卦、爻辭中有許多與殷周奴隸制相適應的道德觀念和行為規範的記載。在殷周奴隸制度下,鞭打、買賣奴隸或俘虜,被看作是一種合乎道德的行為。如《旅》卦六二爻辭說“旅即次,懷其資,得童僕、貞吉”,九三爻辭說“旅焚其次,喪其童僕,貞厲%認為帶着貨幣買得奴隸是吉利|反之,奴隸乘旅舍焚燒的混亂之機逃跑,是災禍。《升》卦九二爻辭說“孚乃利用檜,無咎”,《萃》卦六二爻辭說“引吉,無咎,孚乃利用搶”,《革》卦辭“已日乃孚,元亨利貞,悔亡”。“褕'殷代的舂祭,周代的夏祭。“孚”,即俘虜。“巳”,借為祀。其意是說,用俘虜或奴隸來進行祭祀,不僅可保無災患,而且趨大吉。同樣,以掠奪土地、財物和奴隸為目的的征伐戰爭,&被視為是合乎奴隸制的道德行為規範的。如《謙》卦六五爻辭說“不富以其鄰,利用侵伐,無不利”,《小畜》卦九五爻辭說“有孚攣如,富以及鄰”,《損》卦辭說“有孚元吉,無咎,可貞”,《坎》卦辭說“有孚,維心,亨”,《益》卦九五爻辭說“有孚,惠心,勿問,元吉”等,都是記栽戰爭的。從中“富以其鄰”和“不富以其鄰”,是當時發生戰爭的重要原因之一I而在掠奪戰爭中,凡是有俘虜,都是吉利的I對於大批的戰俘,除有時殺掉一些外,主要還是捆起來帶回國,因為俘虜不僅成為當時奴隸的主要來源,而且也成為人牲獻祭的對象;為了使俘虜變為馴服的奴隸,光靠鎮壓是不行的,還必須通過“維心”,施以小恩小惠,驅使其從亊生產勞動。還有一些卦、爻辭反映了當時關於婦女的道德規範。如《漸》卦九五爻辭說“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,’吉”,《屯》卦六二爻辭說“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”,《遁》卦九三爻辭說“系遁,有疾厲,畜臣妾吉”,《鼎》卦初六爻辭說“得妾,以其子,無咎”等,都說明婦女不育,不僅要受到社會的歧視,而且是被丈夫拋棄的理由。又如《恆》卦六五爻辭說:“恆其德,貞婦人,吉,夫子凶。”認為婦女忠於丈夫,堅守貞操,這ft吉利的行為,反之,則受到譴資和歧視。此外,偷盜也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。如《巽》卦上九爻辭說:“巽在床下,喪其資斧,貞W。”是說,盜賊鑽進人家的屋裡,主人驚懼躲在床下,盜賊搶錢財而去,占問結果是凶。

  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還提出了“謙”、“節”、“敬”等原始的道德漢念,以其作為維護當時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為規範。且看《謙》卦、爻辭:“亨,君子有終。初六:謙謙,君子。用涉大川,吉。六二:鳴謙,貞吉。九三: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六四:無不利,溈謙。六五:不富以其鄰,利用侵伐。無不利。上六:鳴謙,利用行師征邑國。”“謙”,即謙虛。“謙謙”,即謙而又謙。“鳴謙”,有名聲而謙。“勞謙”,有功勞而謙。“媯謙”,施德惠於人而又謙虛。卦辭說,君子能“謙”,則享通,行亊有好結果。爻辭則分別論述了以“謙謙”、鳴謙”、“勞謙”、“媯謙”等態度待人處事的各自作用,認為其結果是“有終”、“吉”、“貞吉”、“無不利”。整個卦、爻辭是論述了“謙虛”這種道德的作用,肯定和讚揚了謙虛這種美德。再看

  《節》卦、爻辭:“亨。苦節,不可貞。初九:不出戶庭,無咎。九二:不出門庭,凶。六三,不節若,則嗟若,無咎。六四.•安節,亨。九五:甘節,吉,往有尚。上六:苦節,貞凶,悔亡。”“節”,即節省、節儉、節約的意思。“甘”,美。其卦、爻辭記載了當時人們對節儉的不同看法:有以節儉為痛苦的“苦節”,有以節儉為美亊的“甘節”,還有以竹儉為安的“安節”,認為“甘節”、“安節”都是吉利的,往則有賞,但那種以節儉為痛苦,不僅是不可以的,而且是凶的。這裏,充分肯定了“節儉”這種美德。正因如此,其告誡人們:“不節若,則嗟若”,如果不節儉而揮笛浪費,便要貧困下去而憂愁嘆息。卦、爻辭中還視“敬”為美德。如《需》卦上六爻辭說“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”,《離》卦初九爻辭說“履錯然,敬之,無咎”。“不速之客”,指不請自來的客人。“敬”,恭敬。“履”,為鞋。“錯”,《說文》說:“金塗也”,即以金塗物。這二爻辭是說,無論是對於不請自來的客人,還是對於穿着黃金鞋履的貴人,’都應以恭敬的態度對待,那是“終吉”、“無咎”的,即吉利的道德行為。

  其六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介紹和傳播了關於自然和社會的某些知識。卦、爻辭中有許多關於知識方面的記載,如《泰》卦九二爻辭說“包荒用馮河”,認為把匏瓜挖空晾乾后繫於腰間,可用來渡河;《聯》卦、爻辭以藝術的手法,繪聲繪影地刻畫了人在震雷之下的各種不同情態及其對雷電的認識,其上六爻辭說“震不於其躬,於其鄰”,記錄了笛電打到鄰居家裡的情況。又如《小畜》卦上九、《中孚》卦六四爻辭有“月幾(既)望”,《豐》卦辭有“宜日中”,初九爻辭為“雖旬無咎”,《離》卦九三爻辭有“日昃之離,不鼓缶而歌”等記載,表明當時人們已對年、月、日有了認識,把一月之中或分“旬”,或分“既望”,把一日之中或分“日中”,或分“日昃”(指太陽偏西)等,有了比較細微的計時方法。而《豐》卦六二、九四爻辭說“豐其都,日中見斗”,表明對北斗星有了認識。《離》卦辭說“畜牝牛吉”,表明人們已經認識和掌握了畜養母牛比公牛有利的道理。《遁》卦初六爻辭說“遁尾,后”,《明夷》卦六二爻辭和《渙》卦初六爻辭說“用拯馬壯,吉”,表明人們己懂得斷小豬的尾巴和去馬之勢有利於豬、馬生長的知識。《小畜》卦上九爻辭說“既雨既處,尚德載”,說明人們已認識和攀握了耕種與自然界氣候、晴雨等的聯繫。《井》卦、爻辭敘述了與水井、陷井、井田有關的农民生活的狀況。還有《剝》卦上九爻辭說“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”,論及了君子與小人的社會關係。又《師》卦初六爻辭說“師出以律,否藏,凶”,《復》卦上六爻辭說“迷復,凶,有災眚,用行師,終有大敗,以其國君凶”,《同人》卦九三爻辭說“伏戎於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”等,總結了戰爭勝敗的經驗,認為軍隊的嚴明紀律性,對地形地物的熟悉和伏擊戰的不暴露目標等,是直接關係到戰爭勝敗的重要因素。當然,卦、爻辭中涉及到的某些自然和社會的科學知識,是在人們筮問的內容上接觸到的現實生活中的事情,與占問人事的吉凶休咎密切相關。

  不過,《易經》卦、爻辭中所反映的經濟、政治、無神論、樸素辯證法、倫理道德等思想及自然和社會的知識,還顯得很粗淺、零散而不成體系,都是在宗教神學的迷霧中折射出來的絲絲縷縷的光芒,這與殷周之際的社會存在相適應。從中也使我們領悟到,其各種思想的產生和發展都經歷了曲折和艱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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